高 永波

足球教练俱乐部管理员

2015 版武汉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

武汉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字 (2009)536 号 《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 精神及武汉市足球协会相关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进行业余足球培训的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协议,达成基本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如下:         全文下载:2015 版武汉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 (试行)

为贯彻落实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和 《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6-2050 年)》 对发展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指导各地中小学深化足球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制定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 (试行)》(以下简称 《指南》) 资料下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 (试行)

科化足球 2003 版

科化足球 2003 版 资料下载:

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扩大教练员人口, 提升教练员水平, 充分发挥中国足协在教练员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和会员协会、 高等院校在教练员培养中的推广和推动作用, 依据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足球教练员按照本规定执行。 资料下载:《中国足协教练员培训管理规定》

国际足联章程 2016

国际足联章程 2016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名称和总部 1. 国际足联是依据瑞士民法第 60 条在商业登记处登记成立的协会组织。 2. 国际足联总部位于瑞士的苏黎世,只有经代表大会通过有关决议批准才能迁移。   第 2 条 宗旨   国际足联的宗旨为: 1. 本着足球运动的团结、教育、文化和人道主义价值,特别是通过各项青少年和发展计划,促进该运动在全球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2. 组织自己的国际比赛。 3. 制定各项规则和条款并保证其实施。 4.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任何违反章程、规定或国际足联决定或 《比赛规则》 的行为,以监管各种类型的协会足球。 5. 杜绝出现任何可能危害比赛完整以及引起滥用足球的行为。   第 3 条 反对歧视和种族主义 不得对任何国家、个人或人群因其种族、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或其他方面的任何歧视,否则将受到暂停或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第 4 条 促进友好关系 1. 国际足联应: (1) 促进各会员间、各足联间、各俱乐部间、官员和球员间的友好关系。所有参 与足球运动的个人和组织都应遵守章程、规则和公平竞赛原则。 (2) 为人道主义目标促进社会中的友好关系。 2. 国际足联应制定必要的制度来解决会员间、足联间、俱乐部间、官员和球员间可 能出现的争端。 第 5 条 球员 执委会应通过特别的规定来管理球员身份和球员转会及有关问题,特别是鼓励俱乐部对球员的培养,保护代表队的利益。   第 6 条 《足球比赛规则》 1. 所有国际足联的会员都应遵守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 《足球比赛规则》。只有国际足协理事会可以制定和修改 《比赛规则》。 2. 国际足协理事会由国际足联指定的四个成员和英国四个协会组成。 3. 国际足协理事会的义务和责任包含在特别法规之中。 4. 所有国际足联的会员都应按照国际足联执委会制定的 《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进行五人制足球比赛。   第 7 条 机构和官员的行为 1. 各机构和官员的行为必须遵守章程、规定和 《国际足联道德规准则》)。 2. 特殊情况下国际足联执委会在与相关洲际足联磋商后可取消会员协会的执行机构,并在特定时期内由临时委员会代行职责。   第 8 条 官方语言 1. 国际足联的官方语言为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和德语。英语为会议纪要、信件和公告的官方语言。 2. 会员协会负责将文件翻译为本国的语言。 3. 代表大会的官方语言为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俄语、阿拉伯语和葡萄牙语。专业译员将负责这几种语言之间的互译。大会代表可以用母语发言,但必须确保有专业译员将自己的发言翻译成以上官方语言。 4. 国际足联的章程、章程实施细则、代表大会议事程序、国际足联的决定以及公告必须以四种官方语言出版。如果出现文本上的分歧,则以英文版为准。   资料下载:英文版:Fifa Statutes...

国际足联纪律准则 2011 版 (中英文版)

国际足联纪律准则 2011 版 (中英文版) 第 1 条  目的 本准则描述了对国际足联规程的犯规情况,制订了处罚规定,规范了职权机构的组织和功能,以及这些机构应遵循的程序。   第 2 条  适用范围:独立法规 本准则适用于国际足联组织的任何一场比赛。 在此范围之外,在比赛官员受到伤害、违反国际足联宪章,尤其是在踢假球、腐败现象和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本准则也适用。   第 3 条  适用范围:自然人和法人 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 协会; 协会成员,尤其是俱乐部; 官员; 运动员; 比赛官员; 国际足联授权的比赛或球员经纪人; 任何获得国际足联授权,特别是关于由国际足联组织的比赛、竞赛或其他活动; 观众。   第 4 条  适用范围:时间 本准则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如果对事实的当事人同样有利或更有利,而且国际足联法律机构在本准则生效后对这些事实进行判定,则此准则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本准则生效后立即适用。   第 5 条  定义 1 赛后: 裁判员终场哨响和球队从体育场离开之间的时间。 2 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和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 3 国际比赛:属于不同代表协会的两个球队间的比赛 (俱乐部间、一个俱乐部和一个代表队、或两个代表队之间)。 4 友谊赛:由足球组织、俱乐部或其他人组织的、为该活动而选择的、有可能是不同性质的球队间的比赛;比分只在该场比赛或该项赛事中有效。如果是代表队间的比赛,仅对国际足联排名有效。 5 正式比赛:由一个足球组织主办的其所辖范围内所有球队或俱乐部的比         赛;除非比赛规程另有规定,其比分将决定参加其他比赛的权利。 6 官员:除运动员外,在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有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其职位、所从事活动类别 (管理、运动或其他) 以及从事该活动的时间长短。尤其指领队、教练员、队医。 7 比赛官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安全官员、以及国际足联指派的和比赛有关的其他任何人员。 8 国际足联规程: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颁布的比赛规则和国际足联章程、  规定、指令以及通知。   第 6 条  用词的性和数 不论如何措辞和表达,本准则所有条款均适用于男性和女性,所有单数均为复数,反之亦然。   资料下载:1-Fifa...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9)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9)   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案件: (一) 对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以下简称 「纪律委员会」) 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且允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二) 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足球运动员、教练员、经纪人相互间,就注册、转会、参赛资格、工作合同、经纪人合同等事项发生的属于行业管理范畴的争议; (三) 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资料下载: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9)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工作合同基本要求 (2016)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工作合同基本要求 为规范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签署合同的管理, 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特制定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工作合同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要求》」)。《要求》 中的合同是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法律精神, 符合国际、国内足球行业基本准则, 由足球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订立的工作合同 (均简称为 「合同」)。 资料下载: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工作合同基本要求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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