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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联纪律准则2011版(中英文版)

国际足联纪律准则2011版(中英文版)

第1条  目的

本准则描述了对国际足联规程的犯规情况,制订了处罚规定,规范了职权机构的组织和功能,以及这些机构应遵循的程序。

 

第2条  适用范围:独立法规

本准则适用于国际足联组织的任何一场比赛。 在此范围之外,在比赛官员受到伤害、违反国际足联宪章,尤其是在踢假球、腐败现象和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本准则也适用。

 

第3条  适用范围:自然人和法人

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

  1. 协会;
  2. 协会成员,尤其是俱乐部;
  3. 官员;
  4. 运动员;
  5. 比赛官员;
  6. 国际足联授权的比赛或球员经纪人;
  7. 任何获得国际足联授权,特别是关于由国际足联组织的比赛、竞赛或其他活动;
  8. 观众。

 

第4条  适用范围:时间

本准则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如果对事实的当事人同样有利或更有利,而且国际足联法律机构在本准则生效后对这些事实进行判定,则此准则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本准则生效后立即适用。

 

第5条  定义

1 赛后: 裁判员终场哨响和球队从体育场离开之间的时间。

2 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和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

3 国际比赛:属于不同代表协会的两个球队间的比赛(俱乐部间、一个俱乐部和一个代表队、或两个代表队之间)。

4 友谊赛:由足球组织、俱乐部或其他人组织的、为该活动而选择的、有可能是不同性质的球队间的比赛;比分只在该场比赛或该项赛事中有效。如果是代表队间的比赛,仅对国际足联排名有效。

5正式比赛:由一个足球组织主办的其所辖范围内所有球队或俱乐部的比         赛;除非比赛规程另有规定,其比分将决定参加其他比赛的权利。

6 官员:除运动员外,在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有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其职位、所从事活动类别(管理、运动或其他)以及从事该活动的时间长短。尤其指领队、教练员、队医。

7比赛官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安全官员、以及国际足联指派的和比赛有关的其他任何人员。

8国际足联规程: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颁布的比赛规则和国际足联章程、  规定、指令以及通知。

 

第6条  用词的性和数

不论如何措辞和表达,本准则所有条款均适用于男性和女性,所有单数均为复数,反之亦然。

 

资料下载:1-Fifa Disciplinary Code 2011(英文版)

1-国际足联纪律准则2011版(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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